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新疆炽慧财税服务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徐经理
    • 邮箱:
    • 270010300@qq.com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3899923746
    • 电话:
    • 0991-3652693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新疆乌鲁木齐北京南路442号新发大厦1401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815222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产品信息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乌鲁木齐天山区怎么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,客户为本,服务至上

2025-12-19 03:54:01 403次浏览

价 格:面议

单位持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,个人持街道办事处或乡(镇)人民政府证明,向车籍所在地县级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

运输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发展需要、生产规模、经营范围及有关规定,在三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,符合开业条件的,发给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。

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》第八条规定: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,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并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》;

(二)负责人身份证明,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;

(三)机动车辆行驶证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;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,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、类型、技术性能、投入时间等内容;

(四)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;

(五)生产管理制度文本;

(六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
企业落实人员承诺的,需提交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件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(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)需提供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系统平台使用情况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。

车辆条件

(1)一类大型物件运输: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20吨以上1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,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

(2)二类大型物件运输: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100吨及以上2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,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

(3)三类大型物件运输: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 200吨及以上300吨以下的超重型车组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,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

(4)四类大型物件运输:车辆装备具有装载整体大型物件实际能力在300吨及以上的超重型车组,包括牵引车和挂车,并有相应的配套附件。

被浏览过 815222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新疆炽慧财税服务有限公司(ID:9141793) 杨宇

16

回到顶部